关于《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科研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北区科研教学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单位福建省微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了《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科研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北区科研教学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通过了福建省省级专家库专家评审。现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科研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北区科研教学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反馈,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进行处理与回应。
建设单位:福建理工大学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云
联系电话:18650083903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科研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北区科研教学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报批稿-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科研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北区科研教学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