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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基建处调休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人:cmq  发布时间:2015-05-06   浏览次数:180

        福基建处

                       闽工院〔2015〕基建12号


福建工程学院基建处调休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学校考勤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原有基建处调休管理办法和基建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基建处全体员工(含外聘、劳务派遣人员)。

2.加班范畴:本处员工在学校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之外,如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上班日延时2小时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由基建处统一安排上班或经处领导同意安排上班,可视为加班。

3.加班规定:本人填写加班登记单,由所在科室或项目负责人、综合科负责确认后,报处领导审批;由于特殊情况未办理加班登记的,在事后一周之内补齐;不办理加班登记单的,视为没有加班。

4.调休原则:

(1) 调休时限:员工可以根据本人在年度以内的实际加班情况申请适当的调休假。

(2)具体要求:员工申请调休应事先填写调休申请单,每次调休时间不能超过2天,每月调休次数不得超过3次;

(3)调休期间应不影响本职或本科室工作,调休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5.调休办理程序:调休申请单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处领导审批后交综合科备存。


本办法由综合科负责解释,基建处之前发布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1:基建处加班登记单

附件2:基建处补休、调休申请单


福建工程学院基建处

       2015年5月5日









附件1:        

基建处加班登记单

申请人姓名


所在科室


加班时间


加班地点


加班理由


所在科室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意见


综合科审核


处领导审批


备注


本单为两联单,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综合科备存


附件1:

基建处加班登记单

申请人姓名


所在科室


加班时间


加班地点


加班理由


所在科室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意见


综合科审核


处领导审批


备注


本单为两联单,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综合科备存

附件2:                   

基建处补休、调休申请单

申请人姓名


所在科室


申请调休时间:

将年月日~年月日(加、值班时间)调至

年月日~年月日休息。

调休期间工作是否已妥善安排:

科室负责人意见


处领导审批


本单为两联单,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综合科备存





附件2:

基建处补休、调休申请单

申请人姓名


所在科室


申请调休时间:

将年月日~年月日(加、值班时间)调至

年月日~年月日休息。

调休期间工作是否已妥善安排:

科室负责人意见


处领导审批


本单为两联单,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综合科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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