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最佳导航 |
 
福建工程学院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修订)

发布人:cmq  发布时间:2016-06-07   浏览次数:311

福建工程学院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修订)


为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设计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暂行办法》(闽教发[2009]136号)、《福建工程学院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暂行办法》(闽工院委[2010]34号)、《福建工程学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闽工院综[2012]2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福建工程学院三期工程廉政工作集体约谈会议精神,特对基建项目施工期间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作如下修订。

一.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和施工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二.设计变更应本着节约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迎合承包人利益而变更。

三.所有的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经项目业主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此作出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

四.《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应包括:

1.设计变更申请人;

2. 设计变更原因;

3.设计变更方案可能增加或降低工程造价的估算,包括返工重做的经济损失和工期的影响(延误或提前);

4.项目业主批复意见。

五.《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一式六份,申请人和设计单位各一份,项目业主四份。

六、设计变更的程序:

1.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原造价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出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项目业主确认后下发。

2.设计单位虽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且不改变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价,应事先书面征求项目业主意见并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经项目业主批准后,方可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项目业主确认后下发。

3.项目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由项目业主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并通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作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项目业主确认后下发。

4.施工承包人或监理人要求对施工图作出变更,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报项目业主审批,项目业主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作出变更。设计单位根据变更申请报告的要求,合理作出变更,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项目业主确认后下发。

5.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业主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基建校领导批准后,书面通知设计单位作出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指:涉及结构安全;影响使用功能;因设计变更而造成经济签证额大于2万元(不含2万元),或延误施工工期大于3天(不含3天);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外观效果。

七.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应由项目业主的职能部门发给监理人和承包人。未经项目业主同意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不得作为施工、办理竣工资料和办理结算的依据。

八.设计变更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得事后补图。若遇特殊情况,按项目业主技术专题会议纪要先行施工,但应及时补办设计变更手续。否则,该设计变更图为无效变更图(或变更通知)。

九.为尽量减少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施工图在送审前,项目业主应先组织有关专家和使用单位进行内审,提出修改意见由设计单位补充完善。

十.为加强施工图纸管理和办理竣工结算,项目业主施工图发放管理部门的责任人和现场代表应按单位工程认真建立施工图设计变更台帐。

十一.本管理制度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



福建工程学院

2016518

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


申请变更理由

或原因


建议变更

的方案


影响造价、工期估算

影响造价估算(包括返工、重做、加固补强的费用)


影响

工期计算

提前:    天

延误:    天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项目管理小组意见

工程管理科审核


造价合同科审核


总工室审核


项目负责人审核


挂钩(分管)处领导审核


基建处处长

审核意见


分管校领导

审核意见


校领导审核意见


单位工程名称:                           编号:




 
| 福建理工大学基建处版权所有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1号 | 邮编:350108 | 电话:22863307 | CopyRight (c) 200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