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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祖柱处长传达《关于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闽纪通[2016]2号)文件精神

发布人:cmq  发布时间:2016-03-31   浏览次数:419

张祖柱处长传达《关于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闽纪通[2016]2号)文件精神

2016330上午,在基建处二层会议室,张祖柱处长传达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闽纪通[2016]2号)文件精神,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关于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的具体内容,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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