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项目经办人填写《项目委托说明》并报资料管理员备案。2、各项目经办人会同造价合同科按规定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
3、各项目经办人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完成任务并付款。
填写《付款审批表》,基建财务转款。
4、合同存档:
(1)由资料管理员根据备案的《项目委托说明》催收存档。
(2)存档内容含:
A、《项目委托内容》---原件或复印件
B、《合同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C、《付款审批表》---复印件
D、财务转款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