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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发布人:基建处  发布时间:2004-04-20   浏览次数:67



一、处务会
      1、处务会原则为每月一次,在处长办公室召开。
      2、处务会参加人员正、副处长和各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作会议纪录,形成会议纪要.
      3、处务会可根据具体内容请有关人员参加。
      4、处务会传达、落实学院布置的有关工作,交流各科室近期工作情况,安排布置处内下一阶段处内工作,研究和决定处内日常事务、工程建设、对外联络等有关事宜和干部职工考核等重要问题。
  5、特殊情况下处务会可临时召开。
二、全处职工大会
     1、全处职工大会每学期召开1~2次,具体时间临时决定。
     2、全处职工大会由全处职工参加,主要安排政治学习、工作总结、员工考核、布置工作任务、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及需全处员工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工作内容。
     3、全处职工大会的召开由综合科安排通知,指定专人纪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民主生活会
     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至二次,由党支部书记、处长共同主持,各方面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生活会议,广泛听取群众对规划基建处党政领导的批评意见和要求。
四、技术工作会议
     1、根据各个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原则为每周召开一次。
     2、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召集和确定与会人员及会议内容。
     3、指定专人作会议纪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相关科室存档,并报备一份计划综合科存档。
     4、必要时可临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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