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三期工程项目(含南区学生公寓、南区教学实验楼)已由福建省发改委以 闽发改社会函【2013】371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工程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工程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明建招【2015】10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三期工程项目教学实验楼教层数为五层,局部六层,东侧一至五层为材料系实验楼西侧一层、四层、五层为交通系用房,二层、三层为多媒体教室及制图室等,总建筑面积26755.35㎡(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903.86㎡),建筑总高为24.0m。项目总投资约为94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8166万元。
学生公寓由宿舍、管理员室、洗衣间、学生活动室等房间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21345㎡,总高度49.85米,为1栋14层建筑。项目总投资约为76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654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桩基、土建、装修、安装及室外附属等施工项目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保修期满,本工程计划施工期约为8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目标为获得闽江杯。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按人民币240.7866万元。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投标价做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以工程施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的结果为结算价,若本工程未获得闽江杯(或更高奖项),则施工结算价要扣除创优费用,监理费相应扣减;若工程施工中暂例金有未使用部分,扣减暂例金未使用部分相应的监理费;因其他原因造成造价工程造价变更及工期变化,监理结算价不做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6)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10 日至2015年 10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光盘等)每份售价 3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捌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3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携带本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终止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
电 话:0591-22863048,传真:0591-22863048
联系人:刘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邮编:350007
电 话:0591-87716180、87716190,传真:0591-83345700
联系人: 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919 0308 4510 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
用 途: 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三期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三期项目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网站链接:http://www.fjjsjy.com/Front/Zbgg_Detail/zbgg/252011520151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