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5]007号
1. 招标条件
福建工程学院的招标编号为互华榕招字[2015]007号的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景观绿化工程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工程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2. 本次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为: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景观绿化工程监理,监理项目含:1、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图书馆周边绿化及南北校区绿化提升工程;2、福建工程学院新校区景观工程(苍霞湖景观工程);3、2015年度其它绿化景观改造等工程;各工程项目施工造价合计约10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
2.4. 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包含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具体依据项目的图纸,以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准
2.5.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施工工期: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 。
2.7. 监理服务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的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暂为24.08万元。投标人须按招标人公布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填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废标处理。(注: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的计算额暂为1000万元,最终以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中标价金额作为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根据闽价服〔2013〕26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20%后计算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结算价)。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监理期间未在其它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1.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 投标人没有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及其补充意见(闽建建[2007]20号)规定。
3.1.6其他资格条件另详招标文件。
3.1.7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限制投标资格的。
3.1.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捌元整(¥4800元)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10 日至2015年 2 月 15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3月 11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的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旗山校区;
电话:0591-22863048;
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邮编:350013;
电话:0591-85930381传真:0591-87582611;
联系人: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 户 名: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账 号:1402 0203 1900 6989 312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景观绿化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网站链接:http://www.fjbid.gov.cn/qtzbgg/zbgg/201502/t20150210_1675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