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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工程学院基建项目施工工地复工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则

发布人:hzr  发布时间:2020-03-02   浏览次数:684

  根据学校新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精神,为严防学校基建项目复工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基建项目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等省、市防控应急处置有关导则要求,全面落实《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福州市开复工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手册》《福州市开复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则》《高新区企业(工地)复工操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基建项目施工工地复工后的全面管控,抓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制定工作细则。

基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负责督促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复工的各项防疫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同时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复工后的监管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项目人员及疫情防治管控工作。

基建处工程管理科负责及时传达省、市和学校以住建部门有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督促在建三期工程南区实训中心2号楼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复工后的各项防疫工作,每日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和反馈,做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下具体事项的巡查督促工作

(一)建立人员健康信息档案,核查每名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提供通过手机号查询的近14日内到访的省市信息)、流动信息,细致了解人员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确保“一人一档”。

  (二)应在工地出入口设体温检测点,每日上、下班对所有人员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要求马上报告;观察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特别是对有咳嗽症状的人员作为重点跟踪对象,并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

  (三)实施工地封闭管理。工地仅保留一个出入大门,实施封闭管理,严格外来人员管控,严格人员进入管理和进场车辆进行消毒

  (四)加强省外来榕复工从业人员管理,要求省外来榕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对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返岗人员或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式的人员,严格落实14日隔离观察,经观察无不适症状且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对省外其他地区返榕员工,由施工单位安排防疫专管员,对其实施14天自我观察和医学随访,观察期间无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且核酸检测合格的,在落实防控措施基础上可以上岗,但应避免随意与生产、生活无关人员接触,确保安全。

  (五)所有工地人员务必严格落实全程戴口罩,工地要制定奖惩制度并公布。

  (六)工地采用分餐制,提倡使用快餐盒,所有人员不得聚集用餐,必须严格落实分散就餐,人员间距必须达到1.5米。

(七)施工工地必须设置隔离室,隔离室必须配备床、凳、体温计、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隔离区域与非隔离区域要有明显隔离(如用栏杆或围挡隔离),禁止隔离人员与非隔离人员接触(包括生活设施);施工项目部必须负责做好生活服务保障

(八)加强消毒消杀,对作业场地、食堂、住地等人员集聚区域每日定期消毒消杀,重要区域每日两次消杀,要有记录以及相应影像,注明时间和作业人员。

  (九)严格落实员每体温检测动态登记制度,全面掌握人员健康信息缺勤人员原因及时追查和报告。发现施工工地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由防疫专员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要求出现症状者戴防护口罩,陪同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旗山校区定点医疗机构:上街镇卫生院)或立刻拨打120 电话,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做好与属地政府的联防联控工作。接到属地疾控中心的确诊或疑似病例通报后,施工工地立即停工并封闭、消毒处理,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密切接触者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施工单位不得隐瞒疫情,应及时向属地政府和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舆情管控和人员安抚。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三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应按《防疫手册》特别是对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人员出入登记、人员健康管理、防护物资准备及消毒消杀记录等进行全面旁站检查,形成检查清单、建立检查台账,留档备查,检查情况每日通报施工单位和基建处工程管理科

基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小组接到工地发现体温异常和咳嗽等症状的人报告后,第一时间协助联系至定点医疗机构(旗山校区定点医疗机构:上街镇卫生院),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福建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本细则颁布之日起执行,并按级有关最新要求及时更新

 

 

 

 

                       福建工程学院基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2020年3月2日

 

 

 

 

 

 

 

 

 

 

 

 

 

 

 

抄送: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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