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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工程实训中心2号楼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发布人:hzr  发布时间:2018-01-05   浏览次数:471

省教育厅 :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工程实训中心2号楼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闽教发〔2017〕9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128.8平方米。

  二、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三)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四)工程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概算6117.2万元,详见附件。

  四、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请项目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工程实训中心2号楼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总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网址链接:http://www.fjdrc.gov.cn/zfxxgkzl/zfxxgkml/yzdgkdqtxx/201801/t20180103_1619023.htm

附件1jpg

附件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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